昌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辅导员10名,具体事宜如下:
1、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职位条件的面试者,均可报名面试
2、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
3、招聘原则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4、招聘职位基本条件需要
1、具备中国国籍;
2、中共党员,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结实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权势和两面人作斗争;
3、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备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面试职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达到中文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拥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常识、职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职位的年龄需要:年龄需要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79年9月1日后出生。
8、各招聘职位学历、学位需要:已获得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
9、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在编在册正式员工,单位不认可与面试职员解除人事关系的不能考试报名;
10、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察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5、待遇问题
同职级员工聘用期间享受学院在编职员同等待遇:
薪资、津贴、补贴、福利等均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与在编职员同等对待;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考勤管理等方面与在编职员同等对待。
6、招聘推行办法及步骤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察、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推行。
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公告发布时间为7天: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4日。
报名与资格初审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资格审察工作由昌吉学院负责。资格审察包含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状况,取消其考试报名或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察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日期: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6日
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4:30-6:30
报名地址与联系方法:
报名地址-昌吉学院新校区明德楼一楼多功能厅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韩老师
报名携带材料: a.《昌吉学院2019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辅导员报名条件审察表》;b.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c.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d.民考民或双语班面试职员需提供职位需要的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e.职位需要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等机构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f.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职员需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历程、工作年限、赞同考试报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g. 《昌吉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辅导员资格审察基本信息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一份;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考试报名职员,视为自动舍弃报名条件,所有责任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考试报名职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凡提供不真实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及聘用资格。
面试同一职位,面试职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高于2:1。达不到开考比率需要的,经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资格审察: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授权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职位需要对面试职员学历、专业、面试资格基本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察。